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