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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吉林省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招标

   日期:2023-02-02     来源:网易    浏览:215    评论:0    
核心提示:【招标公示】吉林省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一、招标条件本朝阳区人

【招标公示】吉林省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4.5862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票据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医保读卡器、电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8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RGT—JL—20221104
2.项目名称: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办公设备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1245862.00元
4.最高限价:1245862.00元
5.采购需求:票据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医保读卡器、电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获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售价:0元。逾期不售。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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