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为推动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新媒体业务的战略发展,构建专业、高效的内容创作平台,现计划采购一批用于新媒体内容制作设备。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流程,遴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确保所采购设备性能先进、质量可靠、服务有保障。
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3采购内容:新媒体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持稳定器、补光灯、三脚架、口袋运动相机、收音麦克风等。
1.4供货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服务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及工作实际需要(供应商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企业要求:所投核心设备(手机、拍摄相机)须提供中国大陆官方授权代理资质证明,确保产品为国行原装正品。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其他要求:
2.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询价。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报价文件及要求
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
3.2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
3.2.1报价函
3.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2.4设备官方授权代理资质证明;
3.2.5所供设备情况(型号、性能、照片等);
3.2.6承诺书。
3.3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一同密封。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4.报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 12月 4日至2025年 12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楼1304室。领取询价文件,文件费用100元。
5.报价响应及报价文件递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月 10 日16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唱价时间及地点
唱价时间:2025年 12 月 10 日16时00分
唱价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楼1304室。
7. 最高限价及评审办法
7.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19元;询价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询价响应将被否决。
7.2定选原则:本项目将选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文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综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价格相同,则价格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报价,价格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7.3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薛佩玲、吕家耀
电 话:0991-7650065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18560049991
日 期:2025年12月3日

